2008年4月8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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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经理敛财有术案发后装疯卖傻
北青

  利用负责公交广告的机会伙同上司大肆敛财80余万元,案发后装疯卖傻企图逃避法律制裁。北京公交广告公司腐败窝案被告人之一,北京公交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原副经理刘景京因犯受贿罪被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全部犯罪所得上缴国库。
  据查,今年52岁的刘景京是北京市人,大学文化程度。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景京在任职期间,利用负责公交车身广告制作及确定承揽厂家、负责公交候车亭、广告灯箱建设和工程委派等职务便利,于2001年至2003年期间,分4次收受业务单位某户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经理赵某所送好处费人民币49万元,刘景京将此款分给公司经理张家骥(已判刑)9万元,其得赃款40万元;2002年2月至2003年9月期间,刘景京伙同张家骥先后4次收受业务客户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修分公司多种经营中心主任瞿某所送好处费人民币40万元,刘景京返还瞿某8万元,剩余赃款刘景京与张家骥各分得16万元。
  刘景京伙同张家骥共收受他人好处费81万元,刘景京自己分得56万元,其中有人民币4万元用于单位事务,余款52万元用于个人消费、购买国债。
  2005年4月,刘景京被检察机关查获后退出全部犯罪所得。
  据了解,刘景京在被查出问题后,一度出现精神病症状,在法庭审理时疯疯傻傻。为此,法院对其进行了精神病司法鉴定,得出的结论是:刘景京具有诉讼能力。